为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3〕21号)等文件精神,****保障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审查各用人单位书面申报材料,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各种专项检查、收受举报投诉情况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等,对县内45家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制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等情况等进行了评价。拟评定****等16家用人单位为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优秀)单位,**嘉****公司等4家用人单位为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失信)单位,其余用人单位均为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B级(合格)单位。现将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和C级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优秀)单位(共计16家)
****公司、****学校、****、******公司、****集团****公司、**县****公司、****公司、四****公司、四****公司****公司、**县****公司、**县****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公司****公司、**清山绿水****公司、******公司、****公司。
二、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失信)单位(共计4家)
**嘉****公司、******公司、**市****公司、**市****公司。
对于被评为A级的用人单位,本年度内劳动保障监察不再安排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除外)。对于被评为B级的用人单位,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于被评为C级的用人单位,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并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3日),各用人单位如对评**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大队(县人社局三楼大厅)申请复审。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的,评**果生效。
联系单位:****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826—****366/0826—****162,联系地址:**县沿口镇下东街301号三楼劳动保障监察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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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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