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的申请,我局工作人员经现场勘查、图件核验,**国****物流中心(B型)一期(1#-12#、地下室)符合规划要求。
加强规划管理和社会监督,按照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竣工规划核实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4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反映。
规划核实公示内容
建设单位 | **** |
建设项目 | **国****物流中心(B型)一期 (1#-12#、地下室) |
建设座落 | 涟江路与银山路交会处东北角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德市(旌区)建字第510********0001号 | 1#****中心:25193.83m2,框架结构,地上十层; 2#餐厅: 3154.95m2,框架结构,地上三层; 3#卡口及控制室:2779.86m2,框架结构,地上四层; 4#专业技术用房:2740.92m2,框架结构,地上三层; 5#检疫处理用房:258.64m2,框架结构,地上一层; 6#检查平台及暂扣仓库:3427.37m2,钢结构,地上一层; 7#保税仓库:5095.46m2,钢结构,地上一层; 8#保税仓库:6954.65m2,钢结构,地上一层; 9#保税仓库:9006.17m2,钢结构,地上一层; 10#保税仓库:9647.27m2,钢结构,地上一层; 11#附属用房:949.56m2(含地下室666.72m2),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地下一层; 12#内卡口:23.76m2,钢结构,地上一层; 地下室:7943.45m2,框架结构,地下一层。 |
规划核实建设规模 | 符合规划要求。 |
1、公示地点:①项目现场、②****开发区网站(https://jkq.****.cn/)
2、联系地址:**省**市**区泰**路二段733****广场)****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邮编:618000
3、联系电话:0838-****763
****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