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购买安装居民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报警器)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购买安装居民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报警器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第三章 货物需求中6、★质量保证期改为:
正常使用产品寿命不低于5年;并在投标时出具书面承诺。
2、商务条款偏离表中质量保证期改为:
正常使用产品寿命不低于5年;并在投标时出具书面承诺。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6日 16时2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提供《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签字盖章。
3、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开标现场投标人须自行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解密电脑,解密时间为半小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有效的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回执或保函;(若供应商的法人出席,法人应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由采购人进行审查,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峪明路336号
联系方式: 024-****1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 024-****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24-****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