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三台镇山西村飞跃翔底厂(一厂区)车间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一厂区)车间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雄**区**县**镇**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331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云 |
联系人 | 贾凯 | 联系电话 | 139****2976 |
项目投资(万元) | 3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1-16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TPR鞋底车间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生产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后经工业油烟净化装置1#、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1)排放。 TPU鞋底车间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生产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含尘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与VOCs废气(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收集后一并经工业油烟净化装置2#、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2)排放。 造粒车间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生产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含尘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与VOCs废气(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收集后一并经工业油烟净化装置2#、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2)排放。 TPU鞋底车间与造粒车间不同时生产,两个车间生产废气共用1套废气治理设施。 废气排放标准: TPR鞋底车间废气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TPU鞋底车间、造粒车间废气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TPR鞋底车间VOCs废气采取工业油烟净化装置1#、活性炭吸附装置1#措施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1)排放至环境空气中 有环保措施: TPU鞋底车间含颗粒物、VOCs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1#、工业油烟净化装置2#、活性炭吸附装置2#措施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2)排放至环境空气中 有环保措施: TPU鞋底车间VOCs废气采取工业油烟净化装置2#、活性炭吸附装置2#措施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2)排放至环境空气中 有环保措施: 造粒车间含颗粒物、VOCs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1#、工业油烟净化装置2#、活性炭吸附装置2#措施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2)排放至环境空气中 有环保措施: 造粒车间含VOCs废气采取工业油烟净化装置2#、活性炭吸附装置2#措施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P2)排放至环境空气中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布袋除尘器的除尘灰(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震、厂房隔音,风机进出口软连接。 | ||
承诺:**** 王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云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96。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