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3年11月22日9:00分在****举行网上活立木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烟家山、鸡爪坑、赣江边等山场的活立木(不含珍贵树种),采伐山场面积约61.1744公顷(含林中空地),委托人提供2023年度林木采伐指标3005m3[其中松木2874m3,阔叶树122m3、杉木9m3],标的界址详见设计图。起始价126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二、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三、拍卖方式: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竞标,委托人提供起拍价给竞买人,同时委托人依据起拍价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有效应价中以最高应价为成交。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1日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韶口乡星火村烟家山、鸡爪坑、赣江边等山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1日止。
报名地点:登陆**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入**省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cn/)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银行帐户转账至开户名****交易中心的****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未按规定缴纳的保证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 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拍卖标的物的数量仅供参考,如有误差不影响最后成交价款的增减。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交易活动结束后,出账人凭身份****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才能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
4、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5、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开始竞价,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120秒,加价幅度(竞价阶梯)均为1000元或其整倍数,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
6、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最低不少于900元;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最低不少于1800元)。由竞得人缴纳。
7、成交后,受让人应在成交公示结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付清所有款项后,交易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签订《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未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成交公示(公示期为3****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3个工作日原渠道退回;受让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转让合同后,其所缴****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5个工作日原渠道退回。(特别提示:竞买保证金不能冲抵成交价款)
9、免责条款:****中心对于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 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竞价标的的现状、质量、权属等情况介绍均由委托人提供,仅供受让人参考,其标的准确数量以实际检量数为准;****中心针对本次竞价项目的现状、质量、权属等情况介绍也仅供受让人参考,不为竞价标的物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
2、****办公电话:肖先生152****7175
3、****胡女士079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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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7日
林木采伐与销售权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为了拓展木材经营销售渠道,创新林场经营管理,提高林场木材经营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价销售方式确定销售 总价和销售对象,甲乙双方订立如下条款。
一、转让标的物
**县韶口乡星火村烟家山39-1、鸡爪坑42-1、大坑至鸡爪坑尾40-1、赣江边41-1、大坑38-1, 2023年的林木采伐与销售经营权。山场总面积917.6亩,林木采伐指标为3005m3(其中松木2874m3,阔叶树122m3、杉木9m3)。
二、经营期限
自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销售价款及支付方式
1、销售价款 万元。
2、支付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付清2023年度采伐的木材款,共计 万元。以上价款不包括相关税、费,森林植物检疫费、工本费、检量服务费、交易费、生产力资等其它一切费用。
四、双方约定条款
1、甲方提供2023年度林木采伐指标3005m3(其中松木2874m3,阔叶树122m3、杉木9m3)。
乙方必须按照采伐作业设计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林木采伐。
2、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后,林木采伐制材方式、短途运输集材方式,乙方根据标的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甲方不保障机动车运输集材方式,所有生产费用、短途运费、上、下车费、木材生产运输、工伤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开具林木销售价款的普通销售发票,发票购货单位名称只开具乙方名称。
4、乙方修建集(运)材道路需临时征(占)用的田、土及林地等土地,概由乙方与当事人协商解决,甲方配合协助做好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修建的运材道路本合同执行完毕后归甲方无偿使用。
5、如未按时付清中标款,视为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五云林场另行确定销售经营方式。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该山场的林木采伐申报与审批等提供无偿技术服务。
2、乙方对转让山场的林木采伐与销售享有管理权、经营权、收益权。签订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后视同办理完山场交接手续,山场**木由乙方经营管护,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乙方在生产、销售林木各环节中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作业场所,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如出现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由乙方负全权责任,同时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的活动。
4、乙方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采伐作业设计组织生产,按木材运输管理规定进行木材调运,自觉遵守林业法规政策及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确保不发生未批先采、越界采伐、异地采伐、乱收乱购等违规违法行为,乙方承诺承担违反林业法规政策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六、其他条款
1、乙方为独立经济主体,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其所雇请的人员只与乙方发生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2、本合同自2023年的销售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