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心】武当灵溪谷﹒云野帐篷客度假村项目EPC武当灵溪谷﹒云野帐篷客度假村项目EPC(HBSY-202311FJ-05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当灵溪谷﹒云野帐篷客度假村项目EPC武当灵溪谷﹒云野帐篷客度假村项目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当灵溪谷﹒云野帐篷客度假村项目EPC已由****改革局以武发改发[202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移民后扶专项资金及自筹。****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林场尹家沟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120亩,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占20亩,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重点打造三大板块:即野奢住宿区、三大主题公区及特色户外体验区。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01 合同估算价:6603.66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设计资质: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以下任意一项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7000 万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5)财务要求:投****事务所审计的 2020、2021、2022 年财务报告且无亏损,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6)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可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联合体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2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方式确实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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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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