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就****2023年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主承销商选聘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2023年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3年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约250万元/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年化承销费率为实际发行债券总额的0.25%,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采用百分比费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否则为无效报价。
承销服务费=实际发行债券总额×承销服务费率×发行年限。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支持证券承销业务资质,****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3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站首页“投标人”→,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在“项目响应方”→“国企采购”→“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和供应商选项后添加保存,刷新重试)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9日09点00分(**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市金桥路199****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林洋路1099号
联系人:顾妍
联系方式:0513-****065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联系人:周鸣华
联系方式:0513-****8588
3.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3-****1839
附件:1、招标文件
2、采购人信用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