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厂自购类包组一(三次)部分项流标公示
一、(略)
1.项目名称:江南(略)(三次)(包2:Φ58mm液压起锚绞盘(三次)、包3:150KN液压系缆绞盘(三次))。
2.招标编号:(略)
3.废标说明:江南厂自购类包组一(三次)(包2:Φ58mm液压起锚绞盘(三次)、包3:150KN液压系缆绞盘(三次))报名单位不足2家,本项目流标。
4.公示期:(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可以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略)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方不是参加本(略);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略)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略)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略)
8.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9.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10.对其他投(略),无法提供合(略)
11.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三、恶意质疑投诉处理
对有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的投标人,应当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根据失信行为失(略),并视情做出以下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
2.造成(略),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涉嫌(略),依法将有关事项移交国家、军队有关部门处理。
四、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五、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