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春柳支行消防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办公室(**市**区**街9号万达大厦17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 09点15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春柳支行消防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19.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春柳支行消防工程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0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2015新标准)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6)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覆盖采购内容。(7)投标人直接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参保人数不少于10人。(8)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net/)、“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www.****.cn/index.html)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工商登记的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10)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同一供应商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除外)。(1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13)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案例。(14)投标人成立时间: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含)。(15)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证明材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开业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开业之日起至今的材料。(17)投标人****银行**分行员工及直系亲属无关联关系。(18)投标人****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9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办公室(**市**区**街9号万达大厦1704室)
方式: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一套)至****办公室(地址:**市**区**街9号万达大厦1704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华昌支行;银行账号:802********8473)。 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投标人最终的资格审查结果以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审查结果为准。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按照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2015新标准)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投标人按照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项目经理按照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证明材料(增值税税申报表),开业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开业之日起至今的材料。 6.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委托事由和委托时间)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案例(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包含采购内容明细)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8.****银行无关联关系声明。 9.****银行无不良记录声明。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09点15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 09点15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市**区**街9号万达大厦17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接受现金、****银行转账付款,不接受第三方如支付宝、微信等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须注明项目编号和款项用途,付款后如需邮寄,一律发顺丰速运到付件,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五五路
联系方式:宫伥玺,0411-****7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街9号万达大厦1704室
联系方式:姜 楠、于 淼,0411-****3091、189****7363,****@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 楠、于 淼
电 话: 0411-****3091、189****7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