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10月26日,组织召开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且对项目作出予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决定:
公示期: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30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10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182****8888(黄总)
项目概况:****年产1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大道33****中心东经115°24'31.308",北纬28°27'59.839"),占地面积10亩。项目以外购针状焦、石油焦等为原料,经投料、烘干(约70℃)、破碎、分级、筛分、包装等工序得到年产1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生产规模。
项目劳动定员30人,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最终汇入**。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
投料、初破、磨粉、整形、混合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烘干工序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厂区绿化、洒水抑尘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烘干机、机械粉磨机、整形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 固废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车间沉降粉尘、尾料、废矿物油、生活垃圾。
项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交由原料提供方处理;尾料定期交由原料提供方处理;废矿物油暂未产生,若产生经收集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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