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3****公司5G展厅设备建设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就2023****公司5G展厅设备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服务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公司5G智能化展厅进行设备及后续三年设备运维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采购金额:****214.04元(不含税)。其中货物类****421.59元(不含税),服务类886792.45元(不含税)。
1.5服务地点:**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装调试交付使用。
1.7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4个月。
1.8运维服务期:3年。
1.9中标人数量:1个。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214.04元(不含税),其中货物类最高投标限价:****421.59元(不含税),服务类最高投标限价:886792.45元(不含税);投标人报价超过任一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619 其他非通用品(含电商平台)。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备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须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产品全部为来自合法渠道的原装正版和全新完好的产品。
备注: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1.3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显示屏或LED拼接屏类设备销售项目有效业绩。
备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7日18时00分(**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电子采购入口”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的支付信息审核完成后,潜在投标人即可登陆“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如潜在投标人无办理CA证书记录的,可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申领招标文件,同时应尽快完成CA证书办理,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如潜在投标人有办理CA证书记录的,则主账号或子账号均需使用对应的关联CA证书登陆平台并申领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支付要求:无需支付。
4.4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15时10分(**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电子采购入口”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5.4.4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无。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已在中国电**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电子采购入口”模块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未在中国电**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本次招标文件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湾大道7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路52-1号**曼哈顿25楼
邮 编:530028
项目负责人1:蒋润婷(接受项目咨询)
电 话:155****4024
项目负责人2:苏翠君、李广军、刘伟、李勇波
电 话:182****7645
电子邮件:****@163.com
户 名: ****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 号:311********7232508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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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