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GPGCFHGXHD(略)
委托单位: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安全环保部 (项目管理部、技术质量部)
发布时间:(略)
截止时间:(略)
炼钢厂一作业区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模铸等除尘设施-移动式雾炮机等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炼钢厂一作业区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模铸等除尘设施-移动式雾炮机等(PGPGCFHGXHD(略))采购人为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安全环保部 (项目管理部、技术质量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名称:炼钢厂一作业区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模铸等除尘设施-移动式雾炮机等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流通型注册资金:(略)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能力要求:(略)
其他要求: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200万元,流通型供应商注(略),能提供经年检的合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提供对应税率的发票扫描件1份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税务事项通知书或税务官网截图等证明材料)。
2)被采购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禁止参与,投标无效。禁止注册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15时00分至(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略)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略)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略)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略)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略)cn、https://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采购人: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