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山小学、林内小学、渡头小学、上坂小学、****小学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单位比选公告
****小学、林内小学、渡头小学、上坂小学、****小学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单位,业主单位为****,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我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山小学、林内小学、渡头小学、上坂小学、****小学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单位
2、建设地点:**市芗**。
3、建设规模:康山小学建设有52间教学用室、林内小学52间教学用室、渡头小学50间教学用室、上坂小学66间教学用室、****小学48间教学用室,****小学建设有26间教学用室、林内小学26间教学用室、渡头小学25间教学用室、上坂小学33间教学用室、****小学24间教学用室,合计134间教学类用室。
二、比选范围及工期要求:
中选人应根据GB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比选人的要求,****小学、林内小学、渡头小学、上坂小学、****小学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如下:
1、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室内装修验收时,室内空气中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的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且不少于20间,当房间总数不大于20间时,应全数检测。 2、根据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6.0.15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要求:房建使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为1个/间;50至100平方米为2个/间,100至500平方米为大少于3间;
3、根据用室划分为教室类用室与普通用室,根据拟检测房间数合计为134间。
中选人应在比选人通知进场检测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3日历天/所),按照规范及比选人的要求完成抽样检测室内环境污染物,并于15个日历天((3日历天/所))内出具肆份报告,合计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中选人应严格按照GB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若由于检测点数或检测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中选人必须在5个日历天内按照上述规范要求的检测内容补测相应点数,并重新出具肆份正式的检测报告。 注:本项目检测总数暂估量为250组,仅为参考值,实际检测的数量按实结算;若中选人未按上述规范及比选人要求进行检测的,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如超出规范检测点数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比选人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检测费用根据《**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检测费用最高限价400元/点,固定单价包干,实际检测的数量按实结算。比选申请人承诺每个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的承诺报价中每个点的检测环境污染物应包括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内容,包括设备仪器进场、现场取样、实验分析、检测报告的编制、交通食宿以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四、比选方法:低价中选法
五、合同承包方式 :固定单价包干
六、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己换发新证的,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或打印最新企业年度报告,****公司无需提供)。
3、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含有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比选申请人应确保在合同履行期间资质等级证书合法有效。
4、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履行本比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拟派出本项目的检测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岗位证书,其他主要检测人员应提供岗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同时,拟投入人员均需提供在职证明(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或以岗位证书或劳务合同所署单位为准);
5、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6、《服务承诺函》中的检测费用和检测工期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7、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中选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检测任务的相应资质和检测范围,并在合同履行期间维持该项资质和检测范围,否则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中选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1、地点:**市******集团204室。
2、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时间)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市******集团201室。
2、比选时间:2023年11月17日(**时间)9时30分
3、递交相关资料时间: 2023年11月17日(**时间)9时00分至9时30分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九、比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
①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即¥2000.00)。
②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2023年11月16日**时间17:00时前将比选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即¥2000.00)以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比选****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 ****小学、林内小学、渡头小学、上坂小学、****小学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单位)可简写 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
****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 ****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公司**商业城支行 | 161********0215873 |
③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汇款凭证复印件盖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技术服务****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汇达比选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选价的10%,并与比选人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比选人在中选人根据合同约定完成所有检测并提交各阶段检测报告后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 ****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公司**商业城支行 | 1610 6010 0100 2158 73 |
十、发布网站
本****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cn)予以公告3个工作日。
十一、中选公示和签订合同
1、本次中选结果公示****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cn/)的中选公示栏中公示2日。
2、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因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取消中选资格的、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导致比选人从其他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选人或重新比选的,该中选人应赔偿本次比选所发生的损失,且将被比选人列入失信企业,不得再****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3、除发生投诉情况外,比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人商定合同签订事宜。
十二、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市******集团201室
项目负责人:洪工
联系方式:135****0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