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控股的****于2004年10月成立,其**10×104t/a 锌冶炼厂于2005年5月开工建设,2006年9月试产运行。2005年7月,原****保护厅以内环审[2005]287号文件对******10×104t/a锌冶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07年4月,原****保护厅以蒙环验[2007]5号文件通过******10×104t/a锌冶炼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充分开发利用西部地区的铅锌**,****于2007年决定在原有10×104t/a冶炼规模的基础上,实施改扩建,改扩建后规模为20×104t/a。2007年10月,原****保护厅以内环审[2007]199号文件对****10×104t/a锌冶炼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改扩建工程于2007年10月开工建设,2010年3月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0年7月,原****保护厅以内环验[2010]43号文件通过****10×104t/a 锌冶炼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1年5月,内蒙****研究院编制完成了《****20万t/a锌冶炼改扩建渣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10月20日,原****保护厅以内环审[2011]318号文批复了该渣场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渣场总占地面积为10hm2,设计总库容为145万m3,服务年限为10年,于2011 年5月开工建设,2012年3月竣工。2013年6月****监测中心站编制完成了《****20万t/a锌冶炼改扩建渣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3年10月21日,原****保护厅以内环验[2013]110号文件通过该渣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3年5月,渣场已达到服务年限,该渣场共填埋危废湿渣约214.5万t(库容139万m3),满足封场要求。2023年2月,中国****公司编制了《****20万t/a锌冶炼改扩建渣场封场方案》。2023年5月17日与******公司签订了该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封场工程于2023年5月20日开工,2023年10月12日,******公司****监理部编制了《****20万t/a锌冶炼改扩建渣场封场工程监理工作报告》,2023年10月13日封场完毕。2023年10月26日,江****公司编制了《****20万t/a锌冶炼改扩建渣场封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自评报告》,并通过工程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9月,****委托******公司承担****20万t/a 锌冶炼改扩建渣场封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及本项目环评、批复等文件的有关要求,2023年10月15日安排技术人员与建设单位负责人共同开展收集资料,现场勘查等工作,对渣场运行情况,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封场工程的实施、渗滤液的产生情况和环境管理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制定验收监测方案,2023年10月16日到2023年10月17日进行验收监测,在完成验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20万 t/a 锌冶炼改扩建渣场封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