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标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航标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此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航标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处拟通过采购确定一家中标人,确定一家中标人,对**市海滨路23号的机关业务大楼、**县地都镇****基地、**县****管理站、**市****管理站、**县****管理站、**市**区****管理站、汕****管理站等7处区域实行物业社会化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限:一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50,000.00元/年,最高限价金额包括所提供服务的人工、各项保险费用、税金、杂费和管理费等费用,采购人不接受响应报价外的任何其他费用,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的****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须全部来自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3年12月5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三、公告期限: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处 采购人地址:**市**区海滨路23号 采购人联系人:肖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1625 采购人传真:0754-****463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9738
****处
**** 2023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