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自行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经落实。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内。
1.2招标规模:****停车场****实验小学院内,主要施工内容为:约180㎡地坪硬化;30m长3.3m宽钢结构车棚及其他零星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清单。
1.3工期:15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项目预算价:77862.93元,招标控制价:77862.93元;
1.6本工程设1个标段。
二、付款方式:
项目签订合同并完成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完成结算审计,付清余款。(具体付款时间以县财政拨付款时间为准)
三、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3.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3.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录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5.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 08:30至2023年11月21日17:30,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县金康华府二期南门)领取招标文件。(未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5: 00
开标地点:****教育局六楼
到场要求:投标企业选派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
八、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如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予公告期以书面形****公司提出。
九、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代表:韩健 联系电话:0527-****19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金康华府二期南门
联 系 人:李学梅 联系电话:0527-****9918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