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交流中心****改革局以诏发改审﹝2023﹞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白洋乡白石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06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51.18平方米。****交流中心,建筑面积2019.18平方米,配套停车场、门卫、变配电室及水泵房、场地硬化、综合管网、绿化、挡土墙、大门及围墙等工程;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0935元(含暂列金62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县****交流中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贰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建筑物层数<25层;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建筑群体工程<10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为****0935元(含暂列金62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2023年11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同一招标工程项目中,每一个中介单位只能被一个投标人委托,若投标出现两个及****一中介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含编审投标委托工作)的,将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⑥根据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原企业资质证书仍可用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 00:00:00至2023年12月11日 09:00:00通****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cn)(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10%(含6%,不含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https://gcjy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白洋乡**村,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4668,传真:/
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2幢3单元2110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26.com
电话:0596-****266,传真:0596-****266
联系人: 小李、小林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cjyzx.****.cn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省**市**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200
****中心名称:****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县南诏镇中**路109****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