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平经济开发区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及配套提升建设工程——园区智能化及**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略)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六、评分办法”中“项目团队”内容现更正为:
项目团队(10分) | 1、项目经理(1名):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系统分析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5分,最多得3分。 注: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及投标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1名,和项目(略)):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信息安全工程师、网络工程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每提供一项(略),最多得2分。 3、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 拟派本项目实施服务团队成员具有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以下证书:①系统架构设计师、②数据库系统工程师、③网络工程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④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⑤信息安全工程师,⑥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⑦系统分析师,每提供一类证(略),最多得5分。 注:提供项目(略)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