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省**市********经济社(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对陈村镇弼教二村太公地块至罗地一街基耕路硬底化工程进行招标,诚邀贵单位参加。
一、 项目名称:陈村镇弼教二村太公地块至罗地一街基耕路硬底化工程
二、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原有路面、**路面混凝土硬化、垫层施工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2、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3.4、工期:30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登记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300元,款项售后不退。
5.3、报名地点:**市**区大良街道苏岗华海路二街一巷5号。
5.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
六、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应清楚了解项目情况及现状,自行到现场详细了解项目情况。投标人不勘察现场,或勘察现场后未提出异议的,即视作认可该项目现状,并同意按现状交付,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3年12月7日15时00分之前,以银行****银行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分行
帐 号:2013 0532 0910 000 2908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工程编号(****)。
投标保证金退还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2.非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止在、**市********经济社公告栏上发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下午15: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下午15:15分(**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省**市********经济社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省**市********经济社
招标人地址:**市**区陈村镇弼教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伍先生 / 0757-****01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良街道苏岗华海路二街一巷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小姐/137****4850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