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学院****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学院****中心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226000.00元,总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在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2.5 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发布成交公告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上级机构的合法授权证明,分支机构在上级机构授权后,可使用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公司资质等信息,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20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23年11月24日下午5时30分止将以下资料+联系方式扫描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63.com报名(前来递交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的时候必须现场带齐原件以备核查),邮箱有收到我校采购人员回复“报名成功”的为有效报名,否则,报名不成功,为无效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委托,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磋商文件递交受理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下午2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学院求真楼102评标室。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下午3时00分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谈判)地点:****学院求真楼102评标室。
十、磋商(谈判)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下午3时00 分。
十一、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660-****648
十二、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全程佩戴口罩,经测温正常、按规定登记入校,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
****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