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聚永兴烫画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社区大禾村**工业区1区56号1层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兴华****公司 |
项目概况 | ****在****社区大禾村**工业区1区56号1层建设,占地面积440m2,建筑面积440m2,年加工生产离型膜198吨,主要设备为涂布机1台、烘干隧道炉1台、分散机1台、分条机1台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分散、涂布、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郑重承诺做好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
公示时间 | 2023-11-20 |
联系人 | ****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0062 |
通讯地址 | **市虎门镇**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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