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前常岗村人防疏散地域建设项目(一期)
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市前常岗村人防疏散地域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于2023年11月09日****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3年11月20日****交易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市前常岗村人防疏散地域建设项目(一期)
2、项目编号:****
3、本次招标投资额:人民币约619万元
4、建设地点:**市**区西姜寨乡前常岗村
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标段划分情况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施工1个标段
标段名称:**市前常岗村人防疏散地域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市**区西姜寨乡前常岗村。建设内容主要为村内疏散场所及通道硬化、雨水排水沟和污水管道等。其中,道路硬化面积约 41771 ㎡,广场硬化铺装面积约 1650 ㎡,雨水排水渠1.29 km,污水管道1.49km,公共厕所改造一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完整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照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存在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并提供被查询对象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查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打开法院层级-选择全部-在当事人处输入查询对象名称)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工程质量: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招标控制总价: ****229.30元
三、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09时30分
评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10时30分
定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15时00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程二东、杨东瑞、张九娟、张世峰、楚玉海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楚玉海、吴刚、刘雄风
五、核查信息
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社保信息、业绩、信用信息、受贿行贿情况(核查网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经核查,所有定标候选人均通过。
六、中标人信息如下
中标人全称:****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总价:****624.69元
工程质量: 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建领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豫241****69314
七、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三个工作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内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结果公告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楚先生
联系电话:0371-****7036
地址:**省**市盛祥路11号
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万胜路中州银座1号楼535室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0371-****8920
监督部门:**市**区建****办公室
电话:0371-****8106
十、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附件下载: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