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委托,对**高新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元) | 保证金 (元) | 备注 |
210000.00 | 3000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人力**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21日)起至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17时00分)止,在****(**市**区**街205号)获取采购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及报名。报名时请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是否在规定时间报名,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二)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2月4日14时30分(**时间)。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15时00分(**时间)。
(四)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2月4日15时00分(**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917会议室。
(六)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公告一项目概况,开标之前现金收取。
(二)磋商保证金的确认:各潜在投标人在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递交磋商保证金(用信封密封,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的所有投标人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机构于本项目招标结束后现场全额退还(不计息);
2.本项目成交人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在其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磋商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二)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磋商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人民政府网(https://www.****.cn/)上发布,本采购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人民政府网(https://www.****.cn/)关于本采购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磋商活动。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3-****8015
地址:**市**区**大道2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199****5772
地址:**市**区巴川街道**街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