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乌石镇石峰村村支两委通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报乌石镇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县乌石镇石峰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略)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乌石镇石峰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项(略)
(2)项目地点:**县乌石镇石峰村石灰、学堂、檀沙、美家、楠竹、**、东塘、东红、新屋组。
(3)项目内容:本次工程涉及田块整治109.6亩,渠道3处共970米,机耕路3处共880米,人行桥、机耕桥、分水口、会车道、下田坡道、过路涵、废弃物收集池及标牌若干,具体以(略)
(4)项目预计投入资金:98万元。
3.项目要求(略)
(1)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2)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图纸、甲方的要求及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工程验收标准施工。
((略)行。
4.付款方式:乙方全额带资(含税),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情况给予支(略)
5.工期要(略)。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8时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乌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略)
3.报名联系人:梁金丹(略)、莫江明(略)。
4.报名条件:凡具有土地整理或水利工程经营范围,有良好业绩、讲诚信、登记注册超过一年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略)ff1b;
(4)企业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略)
以上复印件全部要在有效期内,清晰易辨,除签名可手写外其他内容全部打印,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禁止弄虚作假,资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关,造成不良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5本村专职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略)
6.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乌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主持进行(略)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所有投标报价均含税,投标会上招标人商议拟定投标价格区间后,投标人再进行投标报价。
按下列程序确定中标人:
(1)(略)
(2)当出现接近平均值上下差额一致的,以低于平均值者中标;
(3)当以上2种情况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的,以报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4.投标时间、地点:报名时间截止后有3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单位,由招标人告知具体投标时间、地点(略)
5.联系人:莫江明(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报价单未签字或字迹有涂改痕迹的。
2.未按招标要求,(略)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后, 甲、乙双(略)。
2.中标人三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第2名续上,原则上不重新招投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项目再次转包、分包、发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略)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略)
乌石镇(略)
2023 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