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发改委令21号),我局决定召开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按程序产生确定,听证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定于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
二、方案要点
根据国家和省市天然气价格改革要求,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阶梯价格;二是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理顺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阶梯价格
1.城市燃气配气价格。按照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目标,依据成本监审结论,参考周边市、县价格水平,核定我县城市燃气配气价格为0.58元/m3,实行居民与非居民配气价格并轨。
2.理顺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我县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格。
**县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表
分类 | 阶梯 | 户年用气量(m3) | 终端销售价格 | |
非独立采暖 | 独立采暖(壁挂锅炉) | 元/m3 | ||
居民 | 第一阶 | 0-480(含) | 0-2000(含) | 2.25 |
第二阶 | 480-660(含) | 2000-3000(含) | 2.70 | |
第三阶 | 660以上 | 3000以上 | 3.38 | |
非居民 | 不限量 | 2.90 |
参照居民阶梯气价有关规定,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生活用气量均按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气价标准执行,不实行价格浮动。特困对象由民政部门认定。
按照法律规定由燃气企业向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提供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已计入准许成本,核入配气价格之中,燃气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居民用户收取更换燃气表费、维修费、维护费等任何费用。
(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为及时疏导天然气上游价格调整因素,实现我县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门站价格适时、同向调整,按照中省市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建立我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1.联动范围
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2.联动办法
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即加权平均单位购气价格上涨或下降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
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多气源供气时,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气价格加权平均确定(含冬季调峰用气)。
终端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
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
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 ÷ (1-供销差率)
供销差率依据《**省城市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按照不超过4%考虑。
3.联动周期
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分别确定不同的联动周期。
原则上居民用户以6个月为一个联动周期,非居民用户以3个月为一个联动周期。
4.启动条件
(1)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在联动周期内加权平均单位购气价格上调时,按照燃气经营企业自行消化不低于20%,居民用户承担不超过80%的原则相应提高价格。当购气成本下调,应及时足额向终端传导降低价格,无幅度限制。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要坚持平稳、从紧的原则,尽量保持居民用气价格的稳定。
(2)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在联动周期内加权平均单位购气价格上调时,按照燃气经营企业自行消化不低于20%,非居民用户承担不超过80%的原则相应提高价格。当购气成本下调,应及时足额向终端传导降低价格,无幅度限制。
联动气量疏导完毕即停止联动,并及时恢复执行联动前销售价格。
(3)启动条件。根据天然气购气价格变化情况,由燃气企业提出申请,价格主管部门适时决定启动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对终端销售价格相应同向调整。天然气经营企业应据实提供天然气采购合同、结算票据等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客观真实。
5.依规联动
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通过后,今后城市配气价格无变化时,仅疏导购气价格调整影响,则无需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价格联动传导机制予以实施。
(三)我县城镇天然气价格相关政策参照**执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人(4名)
雷小平 ****改革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人)
陈亚民 ****改革局****中心副主任
马会君 ****改革局价格管理股股长
王俊红 ****改革局价格管理股干部
(二)成本监审人(1名)
荆娟莉 ****改革局****中心股长
(三)听证会参加人(23名)
1、消费者参加人(11名)
罗小娟 **县公园壹号小区用户
邢永江 ****花园小区用户
党 妍 **县国韵兰亭小区用户
杨芳斌 ****花园小区用户
李有升 **县西街张家巷用户
秦周奇 **县**园小区用户
杨** ****酒店用户
党星群 ****酒店用户
康晓鹏 **县小苗会馆用户
曹晓锋 ****酒店用户
段晓栋 **县翊东庄园用户
2、经营者(1名)
田 勇 ******公司经理
3、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
王红稳 ******公司办公室主任
齐 亮 **县****公司副总经理
4、县人大、政协代表(2名)
王小丽 县人大代表
王 震 县政协委员
5、政府部门参加人(6名)
贾旭阳 县政府办总务后勤科科长
刘红侠 县财政局综合股副股长
赵国强 ****建设局干部
陈晓锋 ****政府法律事务股股长
朱建设 ****管理局价竞股股长
李伟强 县民政局干部
6、专家学者参加人(1名)
王艳芳 ****党校高级讲师
四、其他事项
****改革局按听证程序规定将听证会议通知及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会参加人,群众对《**县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送达****。
联系人:王俊红 联系电话: 0913-****021
特此公告
****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