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联通光纤配线架集中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2023年中国联通光纤配线架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2.1 资格预审编号:(略)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略)所需的光纤配线架产品。
2.3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略)
2.4 项目性质:(略)
2.5 项目规模:(略)
2.6 技术(略):合格并满足国家及中国联通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合同相关条款等。
2.7 标包划分情况:(略)
3.申(略)3.1申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略)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略)
3.2申请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备“(略),能够开具增值税(略),提供增值税一(略)。
3.3申请人相关产品通过中国联通传输、宽带接入线缆及配套设备测试(公告编号:(略)
3.4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工厂关键生产工序完整性:(略)
申请人的生产工厂同时具备自有的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焊接机器人、注塑机设备的,视为具备光纤配线架完整生产工序的工厂。
(2)检测设备完备性:须具备光纤配线架检测所必须的自有关键检测设备,即插回损测(略)。
注:
①自有设备及生产工厂的定义:申请人及其(略)。
②单一直辖市或省、自治区所辖地市级行政区域内,申请人有多个(略),视为光纤配线架生产工厂集中区,按1个光纤配线架生产工厂统计。
③以中国联通2023年度光纤配线架产品常态化(或项目式)供应商信息核查结果公示为准。未参加常态化信息核查的申请人应于本公告截(略)键生产及检测设备、完整生产工厂。
④自信息核查之日((略)至本公告截止日之间,申请人、申请人控股生产工厂,因控股关系等发生变更导致其信息核查结果发生变化的,申请人须按照本期供应商信息核查要求于本公告截止日之前,补充申报并完成变更核查。
3.5申请人光纤配线架的年产能(按2200mm*840mm*300mm线路侧光纤配线架计算)达到1.5万台。(以中国联通2023年度光分路器等八种产品供应商信息核查(公告编号:ND(略))要求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的年产能计算,未参加信息核查供应商应于本公告截止日前申报并完成核查)
3.6申请人不存在(略)(非现网申请人不涉及):
(1)根据中国联通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两个评价周期的光纤配线架产品在网运行质量评价结果公示(公告编号:ND(略)、ND(略)),两个考核周期内故障省分公司比例同时大于10%。故障省分公司比例=有故障省分公司数量÷该供应商被评价省分公司数量。
(2)近三年(自2020年(略))在中国(略)。
(3)近三年(自2020年(略))在工信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申请人向中国联通提供的产品存在抽检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依据工信(略))。
(4)近三年(自(略))在中国联通内外部检查中,申请人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订单内容进行物资交付且整改不力(整改完成率低于90%)的情形(依据中国联通相关事项纪要文件)。
3.7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评审日“信用中国”((略)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8申请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加盖企业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为准。
3.9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略)
3.10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3.11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和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不同法(略)理资格预审申请。
3.12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略)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略)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略),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经资格预审均符合资格条件时,评审委员会依次以申请人光纤配线架产品年生产能力高者、检测设备(略)(或项目式)供应商信息核查结果公示为准)确定1名合格申请人。
3.14申请人(略):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略),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略)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略)
3.15申请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信息一览表》、《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承诺函》等,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略)。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须在分析失败原因的基础上,重新(略)。
5.资格预审(略)5.1 发售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
5.1.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5.1.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尚未注册的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略)cn,联系电话:(略),邮件地址:(略))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2)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联通电子招标响应数字证书(iPASS)并绑定项目联系人(即系统操作员,非管理员角色)。若申请人还未办理联通iPASS,则可联系技术顾问进行办理。已注册的申请人,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存在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阶段:凡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若有意参与本项目,请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略)cn),进入【电子招标投标→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搜索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购买单位联系人信息并【保存】。后点击【招标项目(略)进】,进入到项目页面后可以查看项目基本信息和公告具体信息。点击【购买资审文件→立即结算→沃支付】,输入支付账号、密码进行支付操作。
注: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沃支付官网:https://(略)com/wop/index);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支付成功后可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进入到项目页面后点击【资审投标→资审文件下载】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
(5)申请人可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略)cn)在“电子招标投标→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自行下载操作手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略)
5.4 特别提醒:
(1)申请人(略)。
(2)申请人针对供应商注册、账号密码遗忘、IPASS证书办理及绑定、合(略)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技术支持电话:(略)转3-8-2(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3)企业信息修改:已为在册供应商的,须检(略)(如公司名称等)是否(略),并在递交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完成企业信息修改。
5.5 申请人如需开具发票,须将可编辑版开票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票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略),以便后期招标代理机构及时联系开票等。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指全套电子U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如递交须与上传至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内容保持一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信息通信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京都信苑饭店十层)。
6.2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略)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4日09时30分。
①电子招标投(略)维护等操作,各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操作,尽早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②申请人须使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制作(略):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在“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获取。
③当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出现上传异常时,应及时联系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技术支持电话解决(技术顾问联系电话(略)转3-8-2)。
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略)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成功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⑤申请人可(略),但如出现申请人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解密时出现异常,且该申请人未按时递交全套电子U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情形,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略)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启用全套电子U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略)
6.3.2 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略)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赵林超、朱海洋、姜海洋、丁宁鄂、王盼、张红敏、杨伟、刘永飞
电 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异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件:(略)
(此联系方式仅(略)业务咨询)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