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2024 年(第一批)药剂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名称:**** 2023-2024 年(第一批)药剂采购项目
原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5日
项目编号:****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1.本项目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补充说明:代理商所供工业用合成盐酸、工业硫酸货物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其他货物代理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如下:
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承诺,如若我单位中标,提供本项目所有货物的生产厂家生产手续、程序及标准等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2.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澄清/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澄清及修改文件”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澄清及修改文件”栏中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基地化工新材料****处理厂(三期)
联系方式:0951-****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亲水大街与****中心 A 座九层
联系方式:133****5009
代理机构:****
2023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