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原木拍卖交易公告
产权交易公告 | |||||||||||||
受00委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以下原木拍卖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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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让方条件和要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将前期已交付的信誉保证金转化为拍卖佣金即清场保证金(清场保证金待清场完毕委托方确认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银行手续费自理),未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如遇节假日顺延(不计利息,银行手续费自理)。买受人须在2023年12月4日下午16时前付清拍卖标的全部价款(包括成交价款和佣金及其它应计费用)。如未按约**期交付全款的,前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视为不成交,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另行拍卖。(注:所有款项的货币支付为人民币)并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拍卖成交款缴纳账户:黄****林场,开户行:****银行黄南州**支行,账号:28-605********218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付清全部款项后另行与委托方签订《木材销售合同》方可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在办理标的物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车辆租赁、运费、安全责任、及不可预见性的瑕疵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由委托方负责交付买受人。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运相关的道路运输证、检疫证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仅提供相关手续。 | |||||||||||||
三、转让方式: 网上竞价 | |||||||||||||
四、受让须知 | |||||||||||||
1、公告期:2023年11月23日到2023年11月29日 上午8:0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 | |||||||||||||
2、有受让意向者须于公告期内到**省**市****园区经三路26-2号5号楼南侧八楼802室办理受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3年11月29日 16: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3、有受让意向者可自行实地踏勘,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 |||||||||||||
4、本次产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详见《产权交易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
五、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 | |||||||||||||
联 系 人:宋先生 | |||||||||||||
联系电话:189****9050 | |||||||||||||
地址: | |||||||||||||
网址: | |||||||||||||
2023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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