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离婚析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离婚析产)
一、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申请主体 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 三、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4.关于不动产约定的证明材料(财产约定协议、离婚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 四、收费标准 免收登记费(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7-****152 监督电话:073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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