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总承包工程(编号:****)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基地
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总承包工程
建设规模:原料场区域内的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每个大棚的长度:936米,跨度:107米。
计划工期:本次招标项目工期为20个月(自招标人下发开工通知开始计起,18个月内完成料棚主体网架的设计、施工,20个月内交工验收、投入使用)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工程
范围如下:
2.1、勘察范围
1)1号混匀料棚设计、施工所必须的勘察工作。
1号混匀料场大棚桩基和基础的土建已施工。见招标附件施工图《1#2#混匀料场桩和基础图》。请投标单位根据招标附件《****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地基处理后)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1#2#混匀料场桩和基础图》《一号混匀料场监测资料》综合考虑设计必须的详勘工作,并对已建基础的结构进行复核、设计和施工,设计要积极与原基础设计单位沟通协调,设计荷载经原基础设计单位确认同意,产生费用包含投标报价内(注: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投标人根据设计需要综合考虑)。
2.2、设计范围
1)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土建、主体结构等设计,设计需满足对应建筑类型现行法律、规范要求;
2)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封闭钢结构、四周围护设计(封闭钢结构屋面采用BIPV光伏屋面一体化形式(即光伏区域取消彩钢瓦布置,光伏支架直接固定在屋面支架上),非光伏区域采用彩钢瓦铺设形式,设计需要考虑光伏屋面一体化对料棚基础的结构荷载,并配合光伏建设方完成设计,光伏区域约为屋面展开面积的40%设计)。
3)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的电气、通讯、照明、火灾报警、消防、环保、安全、通风、给排水,防雷接地、马道、排水沟等辅助设备设施的配套设计,包括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保四大专篇;
4)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消防通道出入口设计(消防通道出入口与现有矿场消防通道做衔接设计)
5)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上设计内容。
2.3、供货、施工范围
1)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的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
2)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土建及钢构(含非光伏区域屋面、网架、山墙、侧墙、山墙桩基等)的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配套的电气、控制、通讯、给排水、火灾报警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环保、安全、照明、通风、防雷接地、马道、周边绿化(在料棚两侧出入口道路空隙地带植树、栽花、种草,绿化方案需经招标人同意)等辅助设备、设施及其相关检修场地硬化联锁块的铺设(约6000㎡,中粗砂(海砂)垫层所用海砂招标人提供,施工方在厂区内招标人指定点取砂)与平台的施工、采购、安装、调试。
3)大棚基础回填土清理,大棚两侧立柱施工完成后回填并硬化地面至取料机基础标高;
4)施工过程的所有措施;
5)大棚承台已施工完成,立柱预留钢筋并进行了保护层浇筑,需要对立柱预留钢筋进行恢复,满足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6)施工所需的临时组装场地及吊装场地的平整,使用结束恢复原貌。施工所产生的建筑、设备包装材料等垃圾(金属材料除外)均由投标方负责运出厂区自行处置,金属材料垃圾运送至厂内指定位置。
7)《**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附件1《**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内容》中的见证取样和专项检测、消防第三方检测由招标人委托,费用由招标人负责。依据设计及规范规定属于投标人自检范畴的,以及投标人为满足设计及施工方案确认开展的桩基试桩、强夯试夯等需要开展的检测、试验,由投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包干价及让利比率内,不做调整。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增加招标人检测范畴的检测费用,招标人将从应支付给投标人的竣工结算款中扣除。
8)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备注 |
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 | 1、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目的长度:936米,跨度:107米。参考附图:《FG110101-SS-GY招标-HYKP1大棚招标断面图》《FG110101-SS-GY招标-HYKP2大棚招标平面图》 2、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参阅图纸附件和标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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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上施工内容。
特别说明:本工程属边建设边生产的施工环境,须在招标人的生产不受影响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周边已建有的道路、排水沟、电缆支架、基础等需做好维护,招标人以现有场地进行移交,如因施工需要必须进行的保护性拆除以及后续恢复回装、场地平整、原有措施的破坏以及恢复等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投标包干价内,不再调整,同时若使用散拼法进行网架施工时,为保证生产,占用拼装场地需与招标人协调确认,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必要调整。1号混匀料场大棚桩基和基础的土建已施工。见招标附件施工图《1#2#混匀料场桩和基础图》,其中1#混匀料棚南侧基础与取料机设备共用承台基础,1#混匀料棚北侧基础与2#混匀料棚南侧基础共用承台。现有料场沉降监测数据见《一号混匀料场监测资料》。请投标单位根据招标附件《****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地基处理后)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1#2#混匀料场桩和基础图》《一号混匀料场监测资料》对已建基础的结构进行复核、设计和施工,设计要积极与原基础设计单位沟通协调,设计荷载经原基础设计单位确认同意,产生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注: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投标人根据设计需要综合考虑)。
2.4、工程招标范围的特别说明
****基地项目(一期)综合原料场,占地面积约为143.5万㎡。本次建设内容包括:
1)投标方参照招标图纸附件,负责料棚的山墙部分桩基(大棚两侧基础已施工)、土建和钢结构(含屋面、山墙、通廊封闭钢屋架等)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
2)料棚现有基础以上的大棚土建及钢构(含屋面、山墙、侧墙等),施工完成后,山墙两侧施工场地平整至5.2m标高(1#混匀场地标高约5.4m)。
3)配套的电气、控制、通讯、安全、消防、环保、给排水(必须包含与外部排水永久对接的设计及施工)、照明、通风、防雷接地、马道、周边绿化(在料棚两侧出入口道路空隙地带植树、栽花、种草,绿化最终方案提交招标人确认)等辅助设备、设施及其相关检修场地硬化联锁块的铺设(约6000㎡,中粗砂(海砂)垫层所用海砂招标人提供,施工方在厂区内招标人指定点取砂)与平台的施工、采购、安装、调试。
4)大棚建成后达到可堆料高度14m,堆料工艺如附图,投标人需考虑结构强度,建成后需保证满足堆料要求(不低于现阶段堆料工况12m)。
5)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定期对料棚挡墙、立柱、网架进行必要施工期监测,且提供后续料场内运营期监测方案。
6)投标报价包含办理防雷、消防(消防检验由招标人委托,费用不在投标报价中)、环保、安全、职业卫生等需要检测取证及验收通过的相关费用,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配套光伏发电、绿证等相关手续。
7)1号混匀料场大棚需配套光伏系统建设,采用BIPV建筑光伏一体化模式,光伏区域不设彩钢瓦直接铺设光伏板,光伏系统供货与安装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光伏设计并根据发包方光伏设计及荷载要求完成大棚上光伏板支架基础施工后移交招标人铺设光伏板(非光伏区域彩钢瓦仍由投标人提供),相应载荷结构强度与分布设计具体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光伏区域约为屋面展开面积的40%。
8)1号混匀料场大棚桩基和基础的土建已施工。见招标附件施工图《1#2#混匀料场桩和基础图》。请投标单位根据招标附件《****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地基处理后)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1#2#混匀料场桩和基础图》综合考虑设计必须的详勘工作,并对已建基础的结构进行复核、设计和施工,设计要积极与原基础设计单位沟通协调,设计荷载经原基础设计单位确认同意,产生费用包含投标报价内(注: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投标人根据设计需要综合考虑)。
9)桩基的说明:①本工程桩基均使用成孔灌注桩。②因地基情况突变,导致招标人提供的地勘资料造成误差超过5米,予以双方协商解决。③本工程为吹填砂层及吹填淤泥层地质,做过真空预压处理,桩基成孔施工时护筒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采用长护筒施工,护筒费用包含在投标包干价内,且充盈系数较大,投标方应综合考虑。
2.5、工况:
原料场整体地质条件差且复杂,部分区域分布有深厚淤泥,分两阶段进行地基处理:第一阶段为施工期地基处理,主要包括吹砂区采用强夯和强夯置换方法,吹淤区采用真空预压方法;第二阶段为运营期地基处理,主要采用堆载预压法(设计堆载高度14m,目前已堆到12m高)。目前,第一阶段地基处理已基本完成,正在根据地基监测情况,进行第二阶段的地基处理,即采取逐级加载堆料(目前已堆到12m高)。
目前1个成品料场、2个煤堆场、5个矿石料场和2个混匀料场已堆料,且大棚内两侧堆场呈现不规则和不对称性的堆载。
(工况参考招标文件及图纸)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单位。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需具备上述必备资质要求;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3.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证书。
3.3.3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专职安全员人****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3.3.5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3.4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3年,2020、2021、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否则所提交的财务会计报表不予认可。(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1个单跨≥100米跨度钢网架结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加盖单位公章)。
3.6 信誉要求:①****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近五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约所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和刑事案件;
3.8投标人应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U盘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根据不同内容可分别采用Word文档或Excel文档或PDF文档或JPG文档格式);
3.9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10投标单位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需分包的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分包,投标人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分包过程中,应事先征求业主方同意,拟邀请的合格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并经业主方审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业主方推荐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业主方对勘察、设计、施工分包结果有否决权。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1 联合体成员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1.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11.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11.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1.6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含两家)。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可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4.2 发售时间:2023年 11 月 24 日止至2023年 11 月 30 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4.3 发售地点:****(**市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203室)
4.4 (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时需提供);
(4)投标人业绩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二)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清晰扫描件和投标报名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qq.com邮箱;
4.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工行**市荣和支行(网银支付选工行**市**支行);
银行账号:2102 1738 1930 0001 305
****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注: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00分(**时间)。
5.2投标截止地点:****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2)投标文件邮寄方式及地址:请邮寄到**区星湾巷黄村桂景湾别墅区A3区136-137号(********公司),收件人及电话:陈承源 153****7673。[注: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投标文件”(须附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具体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且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逾期送达或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www.****.cn)、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246:8899)、****(http://www.****.cn)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雀路117号 | 地址:**市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 |
联 系 人:尹工 | 联系人:陈工、旷工 |
电 话:0772-****995 | 电 话:0771-****450 |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