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壹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PN(略) | 宗地总面积 | 60000平方米(合90亩) | 宗地坐落 | **县城中镇**-**贸易加工园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容积率≤2.0 | 建筑密度(%) | - |
绿地率(%) | 绿地率≤20%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24米 | 建筑系数(%) | 40%≤建筑系数≤50% |
主要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土地级别 | 十五级 |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632万元/公顷 | 产出率 | ≥2900万(略) | 土地税收 | ≥1(略) |
起始价 | 1350万元 | 保证金 | 67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略)0时00分 | ||
其他(略):1.其他按《宁自然资规〔2023〕3(略)竞得者缴纳。 |
二、中华人民**国境(略),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有欠缴**县土地出让价款、存在闲置土地、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之一的用地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活动,逾期不签订合同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存在上述行为的,取消其竞买资格且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挂牌宗地均为现状出让,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挂牌时间为:
PN01-16地块
公告期:(略)0:00至(略)4:00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10:00至(略)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挂牌报价期:2023年11月23日08:00至2023年12月4日10:00
延时竞价询问时间:(略)0时00分—10时04分,共计4分钟(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逾期提交竞买(略),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本次挂牌交易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申请等竞买。
四、报名方式及挂牌文件获取
(一)意向竞买人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http://(略)cn/czggzy/)进行用户注册。
(二)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略)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了解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
(三)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完善业务类型注册。
(四)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报名。
五、(略)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略))。
(五)银行资信证明(彩色扫描件)。
(六)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七)银行(略)(加盖公章的彩色(略))。
六、(略):
(一)(略)密码登录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
(二)因竞买人有如下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未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略)
2、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3、网络竞价的时间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三)由于互联网存在不稳定因素,不排除竞价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网(略))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风险,使用网络竞价系统的竞买人必须充分(略)情况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竞价结果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如果因竞买人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交易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一旦参(略),即表明认同和接受网络竞价的客(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略)com)、******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略)gov.cn/)、全国公共**交易平台(**●**)(http://(略)cn/czggzy/)发布。
八、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九、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县自然**局,联系人:林先生,电话:(略) ,地址:**县城中镇新阳路6号。
(二)交易机构:(略),联系人:卢女士,电话:0771-7828959,地址:**市石景林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县自然**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略)。
**县自然**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