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产品质量标准: | 原因:炼铁厂烧结车间检修下线6套混合机托辊表面掉块,特申请外协对混合机托辊进行修复,达到设备正常使用周期保证设备正常备用。 质保期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他详见双方签订的《沙钢集团****公司炼铁厂烧结混合机托辊修复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双方同意,若卖方标的物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旧充新、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情形经确认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卖方自愿承担没收生产、销售的商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商品货值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 | |
- | 二、产品验收标准: | 卖方交货时需提供生产制造单位的装箱单,包括随机配件、备件及清单资料,并符合GB/T 9969-2008标准的说明书与合格证等资料。以需方仓库实收数为准。 | |
- | 三、产品包装要求: | 包装应符合标的物运输与存储要求,免费包装,包装物不回收,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生产厂名、货物名称、批号等,确保途中不受损害,若损害,由卖方负责免费调换。 | |
- | 四、运输方式: | 由卖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并由卖方承担交货前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标的物丢失、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 | |
- | 五、产品交(提)货日期: | 按技术协议。 | |
- | 六、货款结算方法: | 1、供方所报价格为含税价,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等其它所有费用,并开含13%的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验收合格后凭全额发票入账后付款。100%****银行****银行承兑支付。旧件不必返回。 | |
- | 七、其他要求: | (1)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书的每一页上签字或盖章确认。(2) 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3)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4)投标单位自愿交纳5000元人民币作为本次投标的保证金,如没有中标,保证金当即退还。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在七天内与需方签订供货合同,否则视作违约罚没该保证金(签订合同时,该合同保证金待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将合同履行完毕后全额退还供方)。 | |
- | 八、招标期限: | 本次招标有效期一次性。 | |
- | 九、特别提醒: | 技术协议图纸详见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