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标题:****实验室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11-2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向公众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省**市**区吉大九洲大道东1144****中心法人:高杨
项目规模:样本检测量2800份/年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报告(执行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专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先生
邮箱:
****@qq.com通讯地址:**省**市**区吉大九洲大道东1144****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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