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漳政地[2023]173号),******局(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3年11月29日 9时0分0秒 至 2023年12月27日 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3年12月20日 9时0分0秒 至 2024年1月2日 9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16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该宗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97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698.16万元;地上建筑物出让价款272.84万元),若挂牌成交价超出挂牌起始价,溢价部分均为土地增值价款、地上建筑物不增值。地块成交后的土地出让价款由竞得人****总局****税务局缴纳;地上建筑物出让价款由竞******局缴纳。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使用地块上建筑物前,应根据实际的载荷情况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建筑物结构安全进行复核。同时,并将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向****建设局申请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竞得人如未经办理完善相关建设手续而私自使用建筑物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建筑物质量安全鉴**果达不到继续使用条件或消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由竟得人自行拆除,所需费用自行承担。2.竞得人投资建设的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工业项目类型、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环境保护、投资强度等要求。3.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4.竞得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总平面布置图、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等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6.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见网上挂牌交易须知及相关文件。7.******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六、****银行帐户 : 联系人:许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6)-****916 联系地址:********宾馆综合楼四楼)
****银行账户 **** | 工商银行**支行 | 140********00285448 | **** | **银行**支行 | 162********0001502 | **** | ****营业部 | 908********100****7102 | **** | ****银行**支行 | 350********709006666 | **** | 中国银行**绥安支行 | 413****58204 | **** | ****银行**县支行 | 935********9988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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