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照明灯具采购项目(1523标)
补充通知(二)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照明灯具采购项目(1523标) 招标项目于2023年11月07****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发出的招标文件及其他内容作以下修改及答疑:
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改如下:
1、原定的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其中递交样品时间按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执行,投标人可****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交易业务-建设工程 专栏中的 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2、《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中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0.12款 否决投标的条款
(2)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修改为:
(2)投标文件中应针对投标人须知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二:详细评审: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评分标准 2、元器件 电源转换器 好档中 功率因数 0.95。检测报告齐全,转换效率、谐波失真指标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得[5,3.5]分。
修改为:
好档 功率因数 0.95。检测报告齐全,转换效率、总谐波失真指标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得[5,3.5]分 。
二、对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澄清提问及建议 | 回复 |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招标文件第10页:) | (适用于电子招投标项目)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提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是只在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签章地方加盖印章还是全部都盖章 | 投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的地方,须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3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第7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0.12(招标文件第18页:) | (2)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 提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0.12要求的检测报告资料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1.3没有看到需提供支持资料要求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是否有遗漏有无检测报告是否为否决性条款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条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第15页) | 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 提问: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是刻在一个光盘还是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单独各刻一份光盘 | 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单独各刻一份光盘。 | |||||||||||||||||||||||||||||||||||||||||||||||||||||||||||||||||||||||||||||||||||||||||||||
4 | 第三章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附件二实验测试研发能力评分条款(招标文件第50页) | 投标人****实验室 | 提问:****集团****集团****公司)****实验室是否可以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
5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A4投标报价表(第68页) | A4-1设备材料投标明细价格表 | 提问:投标报价清单是不是按照《用户需求书》第二节供货范围2.供货数量2.1设备区及区间数量以及2.2 公共区数量清单为准(用户需求书第143-150页) | 是。 | |||||||||||||||||||||||||||||||||||||||||||||||||||||||||||||||||||||||||||||||||||||||||||||
6 | 招标文件第117页B1-3技术建议书(如有) | 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有关要求,编制满足用户功能需求的技术建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表格内的内容: | 提问:框架内容与用户需求书内容不符,LED灯具产品没有系统类东西,此条款是否可以直接按照用户需求书清单逐条直接响应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
7 | 用户需求书第一节技术要求第11.1投标实物样品(第141页) | 1)样品上只能有一处显示投标单位的厂家名称和设备型号。 | 提问:如果样品上只能有一处显示投标单位的厂家名称和设备型号。那驱动器上的型号信息是否还需要镭射 | 驱动器上可镭射显示型号信息。 | |||||||||||||||||||||||||||||||||||||||||||||||||||||||||||||||||||||||||||||||||||||||||||||
8 | 用户需求书 第一节 技术要求 第11.1投标实物样品、11.2投标实物样品的检测报告(用户需求书第签141页、142页) | 11.1投标实物样品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递交以下投标实物样品:
1) 样品上只能有一处显示投标单位的厂家名称和设备型号。投标人提交样品时,招标代理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进行现场复核及编号,并用统一标识遮盖投标单位标识,同时请各投标人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编号情况。 2) 投标单位在接到业主或招标代理的通知后,凭相关通知及单位证明取回样板。若在业主发出通知之日起60天内,投标人不取回样机,业主有权自行处理相关样机而无需另行通知投标人,并不会给予投标人任何补偿。 11.2投标实物样品的检测报告 为保证评标技术文件的权威性与公正性,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标实物样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由第三方的国****检验中心(**)或国****检验中心(**)出具。 针对本次投标需要做的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 问:户需求书 第一节 技术要求 第11.1投标实物样品,样品没有提供齐全,11.2投标实物样品的检测报告,样品检测报告不是指定检测机构检测或样品检测报告不全,是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0.12(2)否决条款吗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
9 | 用户需求书 第一节 技术要求 6、 一般技术原则 | 9)成套灯具包括灯体、LED 光源、驱动电源装置及附件均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GB31247 B1(d0,t0,a2)的材料,成套灯具内部及外部接线均采用低烟、无卤阻燃耐温105℃多股线或单芯硬线,线径不小于 1.0mm2。灯具使用材质应提供由国家级****检验中心****研究所、公****研究所、****研究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 由于厂家做灯具使用材质检验报告一般都是就近原则,招标文件要求中灯具使用材质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是否只能指定这三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具备CNAS认证资格机构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是否有效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
10 | 用户需求书 第一节技术要求 6、一般技术原则 | 10)成套灯具包括灯体、LED 光源、驱动电源应通过权威机构出具的 3C 安全认证书。 |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LED光源本身不需要进行3C认证,因为LED光源属于半成品,是否提供成套灯具和驱动电源的3C安全认证书即可 | 是。 | |||||||||||||||||||||||||||||||||||||||||||||||||||||||||||||||||||||||||||||||||||||||||||||
11 | 用户需求书 11.2 投标实物样品的检测报告 | 为保证评标技术文件的权威性与公正性,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标实物样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由第三方的国****检验中心(**)或国****检验中心(**)出具。 | 由于地铁轨道交通行业灯具大多数为定制产品,此次投标样品数量较多,样品制作时间以及样品送样指定检测机构(一般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为45天到60天)有可能造成检测报告出具的时效性,是否可以出具具备CNAS认证资格机构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即可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盖章)
****(盖章)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