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受****委托我司对**区2021****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组织公开招标,于2023年11月1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的招标公告。因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有误,现对五个标段施工做出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控制价:****557.95元;其中:**区2021****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加乐田、****基地)****163.69元;**区2021****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美焕基地)****759.14元;**区2021****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三标段(群山、****基地)****404.93元;**区2021****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四标段(眼镜塘、琼农科、道美、新美管、****基地)****301.23元;**区2021****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五标段(美贴、****基地)****928.96元。”变更为“招标控制价:****040.50元;其中:**区2021****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加乐田、****基地)****710.45元;**区2021****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美焕基地)****757.24元;**区2021****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三标段(群山、****基地)****381.69元;**区2021****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四标段(眼镜塘、琼农科、道美、新美管、****基地)****125.13元;**区2021****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五标段(美贴、****基地)****065.99元。”
二、招标公告内容“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变更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招标公告内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5日09:00时(具体时间)”,变更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09:00时(具体时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群上路62号
联系人:林工
电话:0898-****32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勋亭路融创****商铺10栋1单元3A01-02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898-****8332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