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XX15-6/7基准平台采购招标,招标人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略),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
本项目项目编号为:(略)
3.招标范围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船最高限价(万元)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1 | XX15-6基准平台 | 详见技术要求书 | 21.5 | 以实际合(略)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XX15-7基准平台 | 21.5 | |||
说明 | 1.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过单船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略)
1 基本要求
1.1 投标人及投标(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以对应(略));
1.2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类别应当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1.3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遵守国(略)为准);
1.4 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能够为招标人提供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符合国家、军队、(略));
1.5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开始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税证明为准,无需缴税的提供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开始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无需缴费的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提供企业财务制度为准),良好的财务(略)(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开始之日起算之前3年内的完整审计报告为准);
1.6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以提供的(略),或生产场地租赁证书与产权方产权证书为准)、设施设备(以提供的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或生产场地设备设施照片为准);
1.7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2023年1月至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在军队、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或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事项处罚期内(略));
1.8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对应网站的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1.9 投标人需满足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或供应链管理的最新规定,并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自助服务平台成功注册(以提供的承诺及带有投标人名称的注册审核通过界面的截图为准);
1.10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独立性要求
2.1 投标人单位负(略),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承诺如有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自动放弃本次投标(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项目实施要求
3.1投标产品生产厂(略)密资格证书。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略)除提供原(略),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③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以对应本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
3.2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①已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略)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③正(略)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等材料;④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略)过现场(略),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投标单位具有证书但证书范围不包含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的,须承诺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扩项,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以对应(略));
3.3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略)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③正在办理“两证合一”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以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和《装备承制单位(略)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⑤新申请承制资格,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投标单位具有证书但证书范围不包含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的,须承诺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扩项,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以对应本要求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为准);
3.4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具备开具军检证、热处理报告和粗糙度、平面度、刻线精度、消磁、磁粉探伤检验报告能力的证明材料(军检证以投标单位主管军事代表室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5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承诺供货时能够提供招标人认为本项目(略)
4 其他要求:
4.1 须从(略)购买招标文件。
4.2 中标人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禁止向处于军方明确的失信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招标人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以及无生产或供货资质的单位分包或采购。
5.招标(略)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 购买时间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7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略)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6.2 购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南街65号1单元14层1号。
6.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所以文件(须加盖公章)
6.3.1 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略)cn/”点击“登录&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http://(略)cn/”右边点击“常见问题”-“如何报名”)
6.3.2 提供在中华人民(略)(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略)),须同时提供具有法(略)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略)(或事(略),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略))不显示成立时间,则须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或签章)或发证(略)。
6.3.3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3.4 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6.3.5 提供投标人(略)。
6.3.6 提供《保密承诺书》。
6.3.7 提供(略)(适用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6.3.8 提供《资质承诺书》(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3.9 提供《资质承诺书》(适用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说明:相关资料格式可在代理机构网站((略)cn)中“公告-下载中心”下载。
6.4 购买方式
电子邮箱报名 邮箱地址:(略)
命名方式: (略)
(1) 报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到(略)电子邮箱进行审查)。
(2) 收款单位名称:(略)
(3) 开户银行:(略)
(4) 账号:(略)(标书款/500元)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截止时间:(略)时30分(北京时间),延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2 投标(略):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600号17楼会议室。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略)时30分(北京时间)。
8.2 开标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600号17楼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南街65号1单元14层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