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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可提高河道防洪排涝能力,保护沿岸乡镇居民及耕地安全,打造生态宜居水环境,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 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蕉**七都镇、霍童镇、石后乡、虎镇、九都镇、金涵乡。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对**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霍童溪、全流域在蕉**境内的七都溪以及大**等三大河流及主要支流和重点防洪工程进行治理,共涉及6个乡镇,综合治理长度40公里,其中**堤防8.1公里,**护岸16.78公里,巡查步道6km、相关防洪附属措施等建设内容。建设完成后能极大提升周边集镇区水旱灾害的防御能力。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179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补助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 24个月。
八、招标内容: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请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委员会****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表,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审查,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请据此批复文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及项目建设“六制”要求,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初步设计报批后,方可报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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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