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装水质自动站监测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安装水质自动站监测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在采购文件“第三章物需求及第二章技术规格偏离表其中五、项目要求” 中的 “1、****监测站③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中“(COD、氨氮、总磷、总氮,五参数)分析仪技术指标均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将认定为负偏离。”
更正为:“(COD、氨氮、总磷、总氮,五参数)分析仪技术指标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技术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或图纸或数据均可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满足参数要求将认定为负偏离。”
更正事项2:
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 13:30分,
现更正为: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13:30分。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9日 10时4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最新下达的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邮件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备份文件可以接受邮寄,邮寄地址:****交易中心219办公室(**市**区人民路269-271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136****7393,快递外包装上标注上投标项目编号, 邮编:114000。备****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存放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
5.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 https://meeting.****.com/activities/index.html?fromSource=sem1_gwzcw.****.****51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鞍海路28号
联系方式: 0412-****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联系方式: 0412-****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佳楠
电 话: 041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