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玉城中学搬迁改造工程(配套项目)一期)
索引号: | (略)/(略)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自(略) | 发文日期: | (略) |
公开方式: | (略) | ||
组配分类: | 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 文件编号: |
划拨国有(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土资发[2002]27号《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28条和《玉环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对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 玉环市老城(略) | ||
项目名称 | 玉城中学搬迁改造工程(配套项目)一期 | ||
项目位置 | 玉环市玉城街道南山村片区 | ||
规划用地性质 | 广场用地(G3)兼容公园绿地用地(G1) | 土地用途 | 广场用地 |
用地面积 | 0.4390公顷 | 建设规模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30% | 建筑高度 | |
备注 |
附图:
二、(略):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0日。
公示情况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玉环政务信息公开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栏上公布。在公示期间,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及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2023年12月10日前提出听证申请。(略)审查并确认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略)将按规定上报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行政审批科)
((略)(玉城所)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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