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青岛市分公司邮政业务旺季集中宣传及客户走访活动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名称:青岛市分公司邮政业务旺季集中宣传及客户走访活动
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略),为旺季营销(略),引爆产能提升,在全市开展邮政业务旺季集中宣传及客户走访活动,根据电话回访、入村走(略)算。
招标控制价:
详见(略)。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4.单位负责人为(略),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信用山东”网站((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或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含终本案件,但已履行完毕的除外)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报名将被拒绝。
6.与采购人存在合(略),尚未处理(略),不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略),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8.投标人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略)
按照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6.1时间:自(略)至(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6.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
6.3售价:(略)
法人报名的各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来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7、(略)
获得采购文件的(略),请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次日17点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略)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地点:青岛市市北(略)。
逾期递交或(略)。
9、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10、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801室
E-mail:(略)
邮政编码:(略)
电 话:(略)
账 户:(略)青岛分公司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联 系 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