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保健院便携式彩超仪和心电图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政府采购(略)于 ****年12月11日 10时00分(**时间)前提(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县保健院便携式彩超仪和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略):
采购包1:(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略)
时间:****年11月30日至****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略)
售价:(略)
四、(略)截止时间:(略)10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年12月11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备案号:[(略)[(略);
2、采购预算:****(略),最高限价:****(略);
3、采购监督机构:**县财政局,联系电话:(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省**市金(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