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开标大厅(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谈判项目一览表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主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采购包预算/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略)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1项 | (略).00 | (略).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谈判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开标大厅(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方式:受邀供应商须(略),未按照以上要求办(略)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开标大厅(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开标大厅(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文体和旅游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