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新区片区提升改造项目——市政道路智能交通工程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一期)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3-11-2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新区片区提升改造项目——市政道路智能交通工程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一期)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高新区片区提升改造项目——市政道路智能交通工程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一期)项目(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公告如下:
一、提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体系认证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得 2 分。
2.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得 2 分;
3.投标人具有 TL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其中第 3 条投标人具有 TL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经调研此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因为目前市场活跃的相关投标人所具有的体系****认证中心颁发的,且 TL9000为通讯行业标准,招标文件这样要求明显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相关法律法规。故建议第 3 条修改为: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答:TL9000 标准对本项目中系统集成、通信工程、软件开发、 ****分所涉及的公共指标、硬件指标、软件指标和售后服务指标做出更多具体的要求。任何公司均可申请该质量管理体系,不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疑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人员资格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资格条件下具有交通机电与信息化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人员资格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资格条件下具有交通机电与信息化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 2. 投标人拟投入运维服务人员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网络视频监控维护工程师证书的,每一位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4 分。”
答:1.交通机电与信息化工程专业职称证书认证单位为省交通运输评委会,发证机关为****保障厅。本项目为智能交通工程,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交通机电与信息化高级职称的,是为更好服务本项目实施。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投标人拟运维服务人员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网络视频监控维护工程师证书或具有信息通信网络运维工程师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移湖西路16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51-****16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庐城镇移湖路669号
联 系 人:高 工
电 话:0551-****6729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