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产品目录
(第七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第七批**医用耗材挂网申报结果公示期已结束,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通知》要求,现将**壮族自治区医用耗材采购挂网产品目录(第七批)进行公布,并将确定配送关系及议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结果
(一)纳入**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挂网产品目录(第七批)的产品(见附件1)。
(二)纳入**壮族自治区普通医用耗材采购挂网产品目录(第七批)的产品(见附件2)。
(三)根据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分类,从原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挂网产品目录调整到普通医用耗材的产品(见附件3)。
(四)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挂网产品目录调整进入限价采购挂网产品目录的产品(见附件4)。
(五)原审核通过但不纳入本批次公布的产品(见附件5)。
二、确定配送关系
(一)选配送要求
1.纳入**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和普通医用耗材采购挂网产品目录的产品均需确定配送关系。
2.生产企业可以自行配送,也可委托已公布的配送企业配送(数量不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订单需求供应产品,选择配送服务能力强、信誉好、具备现代物流的配送企业作为入围产品的配送企业。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生产企业仅能配送本企业的产品。
3.在整个采购周期内均可确定配送关系,也可以更改配送关系,出现配送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的后果由生产企业负责。
4.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其所配送的产品,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对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核。
5.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后,必须经过配送企业确认方可形成配送关系。
(二)选配送方法
1.选配送平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ybwt.****.cn/#/unitLogin)。
2.生产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选配送;配送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确认配送关系。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确定关系后,医疗卫生机构登录招采子系统在已确定的配送关系中选择配送企业。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7。
三、议价工作
(一)议价平台:招采子系统
(二)议价流程
1.议价目录
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临床需求,在已公布的挂网产品目录中进行产品遴选,形成本单位的议价目录。
2.议价规则
按不高于挂网价格进行议价采购。
3.议价方式
议价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由医疗卫生机构参考企业报价、**最低价等信息,与生产企业就议价产品的价格在招采子系统进行两轮网上议价。
4.议价结果公布
议价工作结束后,各医疗卫生机构在相关网站公布议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招采子系统上了解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议价结果。
四、申诉投诉质疑回复
各申报企业的申诉投诉质疑情况已在**药械集中采购网申投诉系统(网址:http://116.****.174:8009)进行回复,请已在系统申诉的申报企业登录“申投诉系统”,点击“咨询答疑”菜单下的“申诉项目”选择高值或普耗产品挂网采购项目点击“进入”,查找相关产品,点击“查看”按钮查看回复结果。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布的产品为2023年10月31日前申报并通过审核的产品。对于纳入本次审核但未公布的产品,将根据产品信息重新维护申报的时间纳入相应批次挂网。平台开展下一批次挂网的产品为2023年11月30日前申报的产品。
(二)原审核通过但申报企业申诉需修改相关产品信息的产品不纳入本批次挂网,请申报企业登录耗材交易基础库系统修改产品信息,核对无误后重新送审并申报,平台将根据重新申报的时间纳入相应批次审核挂网。
(三)选配送工作和议价工作没有先后顺序,可同时进行。
(四)新报名的配送企业,名单将分批公布,可在本网站上查询(已报名的配送企业无需重新报名)。
(五)议价结果公布后,医疗卫生机构可在生产企业已选定的配送企业中选择一家配送企业进行网上采购。
(六)公布后如需撤销挂网,请递交撤网申请函(模板见附件8)。根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3号)的有关事要求,撤网信息在交易系统内部发布,撤网产品的原价格信息保留3年并供国家和各省查询。公布后如需修改产品信息,请按办事指南有关要求申请。
4.从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挂网产品目录调整进入限价采购挂网产品目录的产品汇总表(第八批)
6.招采****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零售药店、医保部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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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