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023TJ(略) | 转让底价0.00(略) | |||
51% |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2023-11-30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3-12-27 | |||
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 | 所属行业采矿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项目负责人: 董迪电话: (略)/部门负责人: 袁颖电话: (略)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略)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略) |
赤城县万泉寺银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赤城县万泉寺银金矿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略)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赤城县万泉寺银金矿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2、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略)。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产权转让信(略) 4、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略),同时遵守天津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7、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9、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略),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赤城县东卯镇上碌碡湾村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郭兴宇 | ||||||||||||||||
(略) |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 ||||||||||||||||
国有控股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采矿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略)MACFX4MY11 | |||||||||||||||||
小型 | |||||||||||||||||
金矿、银矿采选、销售(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 |||||||||||||||||
否 | |||||||||||||||||
否 | 职工人数51 |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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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 |
承德安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2023-08-31 | |||||||||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 | 备案 | ||||||||
2023-11-21 | |||||||||
4,690.35 | 3,115.37 | ||||||||
(略) | (略) | ||||||||
-(略) | -(略) | ||||||||
-1540.2459 |
(略)元,形成时间均在2010年以前。因财务资料缺失企业无法提供贷款相关资料,农行银行账户现已销户,华勘局和龙兴矿业均为关联企业。由于本次评估未能获取相关借款利息计提时点,本次短期借款评估结论未考虑后期利息。4、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科目里存货和固定资产盘亏、其他应收款清理,由于被评估单位已停产多年无实际管理人、2010年以前财务资料缺失和资产管理人发生变化等原因,无法找到相关的原始资料或当事人进行核实,评估的依据是赤城县万泉寺银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证明资料,如其提供的证明与实际情况不符,评估结论自动失效,并由赤城县万泉寺银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二)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1、2010年以前的全部财务资料缺失。2、转入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的固定资产无明细表。(三)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经查询爱企查,2014年赤城县万泉寺银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金创金银冶炼有限公司涉及买卖合同法律诉讼,委托方未提供相关资料。(四)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未提供 | |||||||
否 |
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九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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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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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