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产品质量标准: | 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及技术协议组织供货。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优质的产品,并对产品质量负责质保壹年,具体要求按技术协议执行,若供方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造成需方经济损失,由供方全额赔偿。供方必须确保满足需方现场使用要求,投标时注明厂家产品型号,中标后需对需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 |
- | 二、产品验收方法: | 交货时,供方需将合格证、质保书等技术资料交需方仓库。交货数量以需方仓库实收数为准。 | |
- | 三、产品包装要求: | 按照产品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若损坏,由供方负责调换。 | |
- | 四、运输方式: | 投标单位免费送货至需方仓库,并由供方承担交货前的运输途中标的物丢失、毁损等一切风险。送货车辆要求:1、凡进出淮钢厂区的载货车辆(车货总质量大于等于3.5吨以上)、工程车辆(特指能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例如汽车吊等)须全部达到国V及以上标准或新能源车辆(2021年底前可采用国V排放标准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其他新能源(如超级电容器,飞轮高效储能器);天燃气(NG)、液化石油气不属于新能源。2、凡采用伪造、套牌等不正当方式将不达标车辆蒙混进出厂的,一经发现,处罚5000-10000元。 | |
- | 五、产品交(提)货日期: | 中标后,能够按时、按质交货,在需方传真或通知后8个月内送货至需方仓库。 | |
- | 六、货款结算方法: | 供方所报价格为含税价,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等其它所有费用,并开含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汇结算,货到需方仓库验收合格,使用无质量异议支付90%,留10%质保金。如有其它付款要求,请在投标时备注。 | |
- | 七、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为一次性供货。(2)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的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3)如投标单位之间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向发标单位工作人员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发标单位将永久取消投标单位投标和供货资格(包括分包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作为向发标单位的赔偿,同时保留追究串标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招标为网上报价。 | |
- | 八、投标保证金事项: | 投标前,投标单位需向淮钢缴纳8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如不中标,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保证金;中标后,招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投标单位在淮钢帐上有货款的,可以以货款作为投标保证金。如供方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供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需方补偿外,对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 |
- | 九、招标要求: | 1.本次招标原则上实行二标制,采用内部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先报一标,一标报价后,我公司根据一标报价情况确定第二次投标单位,一标价格太高,则取消二标资格,****公司提供参考价。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二次报价,二标报价不得高于一标报价。若第二次最低报价高于参考价,则我公司有权组织再次报价或作废标处理。招标方保留在宣布中标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本招标书文件,并了解相关业务内容,如有疑问请在投标前提出,****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制度。 | |
- | 十、违约条款: | 1.标的物出现《**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六条、第七条列示的情形,供方承担与该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各项罚款上限金额相同的违约金。2.因供方原因交货每延期 1 天,供方承担迟交货物总金额 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以此类推,但总额不超过迟交货总金额的10%;若延期交货超过30 天,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5款执行。若标的物在验收环节发生退货或返修的,由卖方按照延期交货赔偿违约金,从买方通知退货或返修之日算起。3.供方承担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或更换的责任。4.由于供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本合同标的物中断运行或与其直接关联设备中断运行,由此造成的需方损失由供方全额承担。5.因卖方原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在卖方的应收款项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属卖方原因交货不全的违约,卖方应赔偿买方未交货金额20%。因卖方原因违约造成的其它损失,由卖方全额赔偿。在本合同项下因卖方违约赔偿买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