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详细内容:
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3. 项目详细内容:
见各标段技术规范书,所选定供应商须具有对应的服务能力,并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4. 其他采购建议:
4.1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九条,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比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的采购招标(含招租)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时,评标时若合格待选人少于 3 个,可对 2 家合格待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 1 ****小组推荐的合格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招标;与 1 家合格待选人定向谈判的,****小组****小组完成谈判。
4.2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分包合同到期后,根据本次方案(要点),结合后评估结果,对全部符合以下情形的,下一轮分包合同采用续签的方式:
1、收入合同成功续签,且收入合同对应服务内容无变化
2、原采购内容无变化且原中标供应商合同履约服务质量综合考评达到 90 分以上。
2.参选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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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或授权)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3.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市**区双林路288号】。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12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双林路288号】。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公司政企****公司
地 址:**市**区双林路288号
邮 编:610056
联 系 人:朱培彦
电 话:183****7219
采购人: ****公司 【(盖章)】
2023 年 12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