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fz-(略)
- 项目名称(略)搅拌器叶轮公开谈判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公开)
- 采购单位名称(略)
- 发布时间2023-12-01
- 报价截止时间(略)
(略)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经公司批准,市场部将对**分公司搅拌器叶轮公开谈判采购,本次谈判共设1个项目,总计:(略)
标段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要求到货时间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标段1 | (略) | 叶轮_WJ+1200_HWL2080N_伊卡托 | TAO | 5 | 盛鲁电厂 | 最快到货期 | 否 |
| 合计 | (略)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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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略),具有与谈判需(略)
2.2投报货物必(略)
2.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略),且资产未被(略)
2.4本项目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一级代理商;
2.5本次(略)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
2.7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谈判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标货(略)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9本次采购为谈判项目,投标厂家仅报名或提交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取消投标资格;
2.10 **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com) -非招标方式,因网站系统原因,谈判多轮报价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前进行。自项目发布报价开始起,报价及上传标书时间为 5 天,5 天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报名时间,并没有告知潜在投标人的义务。
5.谈判文件递交时间暨谈判时间:2023年12月03日10:00 (**时间)。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略)
(略)
(略)
(略)
(略)
本表是对谈判(略),如有矛盾,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内 容 | |
说 明 | ||
1 | 项目名称:(略)搅拌器叶轮公开谈判采购项目 | |
2 | 采购人:(略) 地址:**自治区**市****庙镇(略) | |
谈判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 ||
3 | 谈判报价有效期:(略) | |
4 |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暨谈判时间:(略)0:00(**时间)。 谈判文件现场递交地点暨谈判地点: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能源集团投标管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视频教学详见**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com)“服务中心”)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略),投标前请仔(略),上传完成后生(略)。 | |
答疑 | ||
5 | 供应商对本(略),请于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 | |
评 审 | ||
6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 | |
授予合同 | ||
7 | 在向成交人授予成交通知时,采购人有权变更(略)。 | |
到货时间地点 | ||
8 | 根据实际需求数量最快时间内到货,到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
9 | 款到发货,支付半年期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 |
质保期 | ||
10 | 验收合格后质保一年。 | |
偏离 | ||
11 | 不允许对本次的(略),否则按照无效谈判报价处理。 | |
其他 | ||
1.**分公司市场部组织,谈判专业小组具体实施,**分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业务指导,运营部组织监督; 2.本次谈判采取综合评估法方式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标段选择一名为成交人。若成交人出现任何问题终止供货,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依次递补供货厂家或重新招标、谈判; 3.在同等条件下,谈判价格偏离市场价格过大的,谈判小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否决相应成交候选人或将该标段作废标处理; 4.同等配置情况下,谈判单位报价不得高于自己历史供货价格及入围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 5.成交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在质量、到货、价格和服务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根据出现的问题实际发生情况提出警告、违约考核、暂停或终止供货资格等处理措施; 6.价格为含税含运费落地价格,如国家税率变更,根据结算当期的国家税率要求执行。成交人负责将货物运至使用单位指定卸车地点,并负责装运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
| ||
(略)
(略)
(略)
1.采购条件
1.1 本项(略),资金已落实,现已(略)。
2.谈判费用
2.l 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谈判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3.1由(略)应以中文书写。
3.2谈判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略),应采用中(略)。
4.谈判文件构成谈判供应商的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商务部分(含资格证明文件)谈判文件技术部分共两部分构成:
4.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近三年以来类似销售业绩(全额增值税发票为准)(附件四)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五) ;
4)整机及零部件相应资格证件,包括不限于“(略)
5)近三年由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6) 其他,如有。
4.2 谈判文件商务部分:
1)报价函(附件一);
2)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3)商务偏离表(附件三) ;
4.3.谈判文件技术部分:
1) 技术指标逐项应答(提供索引,加盖投标人及货物制造厂商公章) ;
2) 产品介绍(主要供货货物的技术标准、参数,设计、制造、检验所依据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 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说明,包括第三章技术要求中要求体现的内容) ;
3) 拟供货主要产品的材料彩页、图纸、照片、检测报告等;
4) 质量等保证措施及承诺;
5) 技术及售后服务;
6) 技术偏离表 (附件三) ;
7) 其它。
5. 谈判文件的装订
5.1谈判文件按“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6. 谈判报价
6.1 本次报价为非一次性邀请报价,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再次报价,但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6.2 谈判供应商要按采购人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6.3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除非采购人谈判文件中有明确说明,否则谈判供应商不得提供备选方案。
6.4 最低报价(略)。
6.5 谈判报价应包括质保期、运费、装卸费和采购人谈判文件一些未明确提及,却是为该项目所必须的工作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含税金额) 。如某(略),则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合同结算时不再调整。
6.6 谈判供应商需提供报价一览表中的项目总价。
6.7 谈判供应商必须对本次谈判的所有技术要求响应并报价,不得分解响应,否则采购人有(略)。
7.谈判报价有效期
7.l 谈判报价应自“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时间起,并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谈判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8.谈判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8.1 组成谈判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 8 条中所规定) 均应遵守本条。
8.2 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司印章。
8.3 谈判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9. 谈判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1 电子标
10.谈判时间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略)(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11.1 谈判(略),如果谈判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谈判文件(略) 回。
12.谈判
12.l 采购人在“谈判供应商须知(略)判。
13.谈判小组
13.1 采购人将根据本次谈判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评委3人,评委会主任由评委会成员推荐产生。
13.2 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人。
14.评审办法
14.1 本次谈判采(略)。谈判小组成员(略),对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进行评审、比较,由谈判小组综合(略)。标包确定 1 家合格供应商。若成交厂家出现任何问题终止供货,依据评标(略)谈判。
14.2 评审
14.2.1 谈判小组将详细审定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人的要求,逐项列出谈判文件的全部偏差。
14.2.2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 超出(略)
2) 谈判文件未按要求签署;
3) 谈判供应商对递交了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4) 谈判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人要求;
5) 不满足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要求;
6) 谈判文(略)
7) 不符合采(略)。谈判供应商有上述情况之一的,视为未能对采购(略)。
15.3 谈判的澄清
15.3.1 采购人有权就谈判文件中表达不明确之处向谈判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谈判供应 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5.3.2 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谈判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谈判供应商 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将作为谈判内容的一部分。
15.3.3 谈判小组将主要依据以上内容对谈判供应商进行评审推荐成交人。
16.谈判过程保密
16.1 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谈判(略),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谈判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6.2 在谈判期间,谈判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谈判报价(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成交
17.1 采购人对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人进行审查,最终确定成交。
17.2 最终审查的对象(略)。
17.3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成交人所报价项目的功能(略)誉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略)
17.4 最终审查的方式:对成交人进行询问或对成交人进行实地考察。
17.5 接受最终审查的成交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采购人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18.采购人在成交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向谈判供应商授予成交通知书时,采购人有权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19.采购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供应商成交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采购人在综合考虑市场因素或采购人支付能力,认为报价不合理或超出采购人支付能力,有选择或拒绝任何谈判供应商成交或宣布成交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谈判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略)。
20.成交通知
在谈判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人。
21.签订合同
21.1 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定商务合同,否则按谈判撤回谈判文件处理。
21.2 采购人发售的谈判文件、成交人递交的谈判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略)
(略)第四章 附件(谈判文件部分格式)
(略)
报价函
采购人:
1.根据已收到的的谈判文件,按照相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须知、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标包 : 元人民币的总报价,按谈判文件规定,承揽本谈判项目。
2.如果我方的谈判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谈判(略),并按我方谈判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货物及服务。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人有选择成交人的权力。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遵守贵方有关谈判的各项规定。
6.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人,贵方有权(略)。
7.我方同意所递交的谈判文件在规定的谈判报价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略)。
谈判供应商全称:(略)
法定代表人:(略)
邮政编码: (略)
开户银行名称: (略)
银行帐号: (略)
财务电话: 日 期: (略)
注:(略)
1
1、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
序号 | 采购人谈判文件条款号 | 采购人谈判文件 条款内容 | 供应商谈判文件条款号 | 供应商谈判文件 条款内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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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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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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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注: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人谈判文件要求如实填写,供应商递(略),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
2.本表未填写或(略),将认为供应商接(略)。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
序号 | 项目内容 | 采购人谈判文件条款号 | 采购(略) 条款内容 | 供应商谈(略) | 供应商谈判文件 条款内容 | 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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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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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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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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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略)
注: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人谈判文件要求如实填写,供应商递交的供应商谈判文件中与采购人谈判文件的要求有偏离时,应逐条列在(略)
2.本表未(略),将认为供应商接受采购人谈判文件的要求。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金额 | 用户名称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交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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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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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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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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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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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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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注:填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谈判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 的 (姓名、职务) 为我单位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标包号: )的谈判活动。授权代理人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略)
法定代表人:(略)
授权代理人:(略)
日 期: (略)
谈判联系方式表
谈判人员姓名 |
| 手机号码 | (略) | 微信账号 |
|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略)
报价文件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实质性响应即是指报价文件应与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明显差异或保留。报价文件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谈判小组符合性鉴定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报价文件未经供应商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最终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但采购文件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除外;
6.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本次谈判采购采用综合评估法,谈判小组成员综合评定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由谈判小组综合各成员意见,推荐成交候选人。
分类 | 评审因素及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报价部分(50分) | 价格(50分) | 1.评审价格(P)为有效供应商经评审后的总报价。 2.评审基准值(A)的确定:有效供应(略),A=所有有效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5家<有效供应商数量≤8家时,A=所有有效供应商评审价格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供应商数量时>8家时,A=所有有效供应商评审价格中(略) 3.评审价格得分:有效供应商的评审价格P值与A(略)上加0.3分,最多加至50分;P值每高于A值1%,在40分的基础上减0.3分,最多减至30分。 (不足1%的按线性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
商务部分(20分) | 综合实力(8分) | 根据供应商注(略)力,酌情打分。 |
销售业绩(4分) |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对应所投物资销售业绩情况,分为优、良、一般,优4-3分(略)。(销售业绩附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材料为准) | |
付款方式(3分) | 根据投标人对付款方式的响应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 | |
交货期(5分) | 根据投标人对交货期的响应情况,酌情打分0-5分。 | |
技术部分(30分) | 产品的质量(略)(20分) | 根据产品整(略),节能性、稳定性、可靠性及前期使用情况等因素,分为优、良、一般,优:20(略),良:12-6分,一般:5-0分。 |
质量保证及承诺 (5分) | 根据产品生产工艺水平、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情况酌情打0-5分。 | |
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及承诺(5 分) | 根据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并综合供应商保供承诺情况酌情打0-5分。 |
标准付款方式: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为落地到货价。货到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货到付款、支付方式均为半年期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第六章 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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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
(略) | (略) |
寄 售 合 同
(略)
1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共(略),共同信守。
**内容
1.代销人确定寄售人为附表所列物资的供应商,代销人不承诺寄售人具体供货数量。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以及代销人的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代销人有权终止合同。
寄售物资表详见附表。
2.寄售物资销售后,寄售人根据代销人销售数量、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销人根据本合同规定与寄售人进行货款结算。
第二条 商品质量要求
1.寄售物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企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寄售物资必须符合使用方的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
2.国家指定需要办理“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相关(略),质保期自使用后***月。
3.质保期届满不能视为寄售人对寄售物**(略),出现潜在性缺陷时,代销人有权要求寄售人对有缺陷的同一批次的寄售物资予以及时修理和更换。
第三条 代销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为寄售物资提供合适的仓储场所,负责寄售物资的日常保管保养,确保在库寄售物资的安全。无义务保(略),在代储代管寄售人物资的过程中,凡是不能满足代销人需求条件等原因的物资有权退回寄售人。
2.按照寄售物资类别,定期对使用销售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明细清单,通知寄售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按照代销人采购产品结算流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与寄(略)。
4.有权调整和确定寄售物资的品种、数量以及寄售时间。
5.本合同规定的物资必须经过代销人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代销人寄售库存地,不合格(略)。对于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有权退货,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寄售人承担。对寄售人所供产品因不具备相关资质(如:三证一标(略))或因涉(略),而导致的损失由寄售人承担,且代销人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条 寄售人的权利和义务
1.对其存(略)。
2.对其拥有所有权的、在代销人库存中的寄售物资的产品信息、产品状态应当进行定期检查、核对、核实。对代销人库存中不适宜继续销售的产品,寄售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示代销人,及时(略)。
3.拥有要求代销人及时承诺付款及其他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4.寄售人承诺所有提供的寄售物资皆为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使用单位安全要求的优质产品,无假(略)。寄售人承诺寄售物资的所有生产资质、技术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涉及第三方的纠纷。寄售物资必须附带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质量标准等相关资质证件,随货资质、资料齐全、有效。
5.按照代销人要求,及时将寄售(略),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运输等相关费用。货物送达后,根据本合同规定接受代销人对货物质量、数量等方面的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代销人对寄售人交付的物资作包装、外观、数量上的初步检验,初检并不代表寄(略)。需要现场调试的,进行现场调试验收。
6.对寄售物(略)(包修、包换、包退),承担“三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条件接收因不能满足代销人需求条件、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物资,退货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由寄售人承担。
7.负责寄售物资的售后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寄售人承担,代销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合。
8.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对未销售且即将过期、已过期、失效或老化的物资进行调换;调换时代销人予以协助和配合,调换所发生的费用由寄售人自行承担。代销人确定认为寄售人需要清退的物资,寄售人接到代销人退货通知后,应在10日内办理完清退物资手续,逾期未办理所造成的损失由寄售人承担。
9.寄售人承诺不对代销人业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否则视为寄售人违约。
第五条 结算
寄售物资的价格确定,依据最近一次(略)等结果,经双方协商确(略)。
每月按照挂账余额的30%支付半年期银行电子承兑汇票。业务终止时,剩余货款3个月内付清。
代销人可支付较短期限电子承兑汇票,根据支付金额的4%(年化)利率和不足12个月的天数进行现金折让;可支付电汇,根据支付金额的4%(年化)利率进行现金折让;可提前支付,按照提前期限,根据支付金额的5%(年化)利率进行现金折让。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出现质量问题寄售人应在接到使用方通知后24小时内(略)经济损失由寄售人承担。
2.作为购买寄售人产品条件,如代销人需要,寄售人应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本产品备品备件,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代销人供应本产品备品备件,否则寄售人赔偿代销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3.寄售人需接到代销人通知后,方可进行安装调试,由于未按以上要求给代销人造成损失的,由寄售人承担。
第七条 知识产权
1.寄售人应保证依据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以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寄售人均已合法享有其相关知识产权或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对于寄售人提供的非寄售人享有知识产权权属的产品,寄售人须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资质证明。
2.寄售人应保证所供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的组织及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代(略)失,否则寄售人承担代销人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律(略))。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略)保密信息。
2.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略),按对方要求归还,或予以销毁,或进(略),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略)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对于代销人库存中不适宜继续销售的产品,代销人以书面形式提示寄售人下架,寄售(略),需向代(略),代销人有权自行处理该批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寄售人支付,该批产品给代销人造成损失的,寄售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2.寄售人所有提供的寄售物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国标、行标或企标)或使用单位安全要求、假冒伪劣的,需向代销人承担5%违约金。因寄售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寄售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代销人造成的损失。
3.寄售人承担因生产资质、售(略)偿由此给代销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因所供产品(略)(三证一标、ccc、煤安等)或因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的一切责任,负责赔偿由此给代销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寄售人对寄售物资不实行三包服务,或三包服务中产生其他纠纷或责任给代销人造成损失的,寄售人需向代销人支付5%违约金,并赔偿给代销人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5.代销人确定认为寄售人需要清退的物资,寄售人接到代销人退货通知后,在10日内未办理完清退物资手续,需向代销人承担5%违约金,给代销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另一方支付5%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略),如协商不(略)。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电子合同与双方线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应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略),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为*年(202(略)),到期双方另行协商,若需**,以招标人公告为准,最长不超过半年。
4.对于特殊寄售方式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收(送)货通知单(略),不作(略)。
2.在本合同履行(略),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不得将有关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或设(略)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等而应当向代销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的情况,代销人有权从代销人对寄售人应付账款(如有)中直接扣除相应费用,不足部分由寄售人另行支付。
3.寄售人清楚,代销人对寄售物资用于经营,使用方为煤矿、煤化工、盐化工、电厂或造纸等企业,因上述企业生产的特殊性,不符合质量要求(略)。如寄售(略),或经国家执法部门查出的产品质量问题以及资质证件方面的问题,由寄售人承担代销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寄售人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商品。寄售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销人工作人员行贿。寄售人工作人员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商品的行为,代销人认定为寄售人单位的行为为贿赂行为。寄售人违反本合同有商业贿赂或营私舞弊行为的,代销人有权无条件终止与寄售人一切商业**关系,并要求寄售人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
5.寄售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而被代销人解除合同或自愿终止与代销人**的,代销人将停止与寄售人的所有业务,并有权拒绝寄售人及其关联企业参与代销人所有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询比价等活动。寄售人同意代销人将寄售人的上述行(略)承诺并认可已知悉代销人针对上述行为处置相关规定。
6.需要签订技术协议的,由代销人(略)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略)
(略)
代销人 | 寄售人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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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委托代理人 |
| 或委(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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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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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 | ||
开户单位 | 开户单位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日期 |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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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寄售信息明细表
1.采购物资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因地域问题要求增加运费。
2.成交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确保按照采购人(略)。成交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可靠(材质、尺寸、检测证书、煤安证件等各方面符合要求)、到货及时(能够根据库存量随时补库的)、售后服务(包括开票及时性)等满足要求的,下次评(略)。
3.谈判小组依据(略),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若成交厂家在供货中出现任何问题终止供货。
4.所列品牌、型(略),皆为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略)。
5.拟成交(略)(如报价不及时、到货不及时、恶意报价、质量问题、技术协议及合同签订不及时包括原件反馈情况超期、发票开具不及时、售后服务差等情况),采购人有权否定其成交资格。
(略)
(略)
(略)
第八章 (略) 技术要求
(略)
EKATO搅拌器叶轮技术要求
1. 型 号:HWL2080N Wi(略) Plus 1200mm搅拌器叶轮;
2.产 地:德国原装进口,出具的EKATO原产地证明和进口报关单;
3. 叶轮形式:Wingjet专利叶轮,叶片采用一体成型工艺;
(略) ;
5. 叶轮尺寸:叶轮直径1200mm,EKATO原厂生产,确保尺寸一致和互换性。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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