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27688XM/2023-033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01 | [ 发布日期 ] | 2023-12-01 |
****环境局关于W分区昌瑞支路(Z2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园区****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W分区昌瑞支路(Z2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号:****),我局组织专家对《W分区昌瑞支路(Z2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原则同意工程评价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涉及河道为**寺沟,主要涉河建筑物为Z2**梁。Z2**梁位于**寺沟**以上1070m处,与河道正交。桥梁采用现浇空心板梁,桥梁全长25.52m。上部结构形式为15.52m跨径简支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形式桥台采用U型桥台接群桩基础,桥面高程290.807~291.106m,梁高1m,桥面宽14m,桥下采用干砌块石护底,桥孔宽度13m。
三、原则同意本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第三方影响的分析结论。
四、本工程施工期需保证河道行洪通畅,严禁阻断原天然河道水流,切实做好施工期施工导流工作。
五、施工期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并做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六、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建设局。****建设局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我局根据涉河事项复核报告参与其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 W分区昌瑞支路(Z2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 控制点坐标表
****环境局
2023年11月30日